今生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14号,决定在2012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2月3日收到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甘肃银达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代表国内甲苯二异氰酸酯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型号为TDI80/20)进行反倾销调查。[详细信息]
第一世

2003年第61号公告
    根据2001年1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2年5月22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进行反倾销调查。自2003年11月22日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税率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的税率如下: 日本公司:1、聚氨酯工业株式会社5%;2、三井4%;3、其他日本公司 49%。韩国公司:1、东洋制铁:3%;2、KFC 3%;3、其他韩国公司 5%。美国公司:1、美国巴斯夫28%;2、美国拜耳 7%;3、其他美国公司28%。

第二世
2005年第115号公告
    2004年12月20日河北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甲苯二异氰酸酯国内产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的申请。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及商务部《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有关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的要求,决定自2005年2月3日起开始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反倾销税的税率调整
    一、将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日本公司:1. 三井 12.45%;2. 其他日本公司 60.02%。韩国公司:1. 东洋制铁4.05 % ;2. KFC 5.08% 3. 巴斯夫15.78 %4. 其他韩国公司 61.14%.进口经营者自2006年1月10 日起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对中长期TDI市场的影响

    数据显示,2010 年中国进口 TDI11.45 万吨,2011 年全年进口 7.15 万吨,若本次反倾销立案调查成立,有望保护国内 TDI的供需结构,国内 TDI生产企业的生存状况有望得到改善。1.如果本次反倾销调查顺利通过的话,预示着中国对世界主要TDI生产商皆征收反倾销税,这一点大大利好国内TDI生产企业。2.TDI下游主要用于软泡生产,主要适用于家具及交通工具的垫材、隔音材料等。从美国家具进口及中国软体家具产销数据来看,下游家具行业在明显复苏;而近期市场热议的家具以旧换新政策的出台将明显促进家具市场的繁荣。3.另外,如果本次反倾销调查通过的话,中国TDI市场进口份额将进一步下降,国内TDI的话语权进一步提升。整体而言,预期后期TDI市场将逐渐步入底部回升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