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国外供应商陈述完各自的意见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代表国内4大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山东海力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洪业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做了长达50分钟的发言,其观点如下:
国内供应商认为,本次己二酸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5 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且调查期内国内产业损害与被调查国的倾销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各利害双方应该明确调查期时间,所提供证据也应该处于调查期范围内。而08年下半年起的金融危机是百年一遇的特殊情况,此时提供的证据不但不属于调查期内,而且没有足够的参考性。
调查期内,被调查国在国内的进口份额不断增加,其增幅甚至超过了国内需求的增幅,对国内己二酸产业形成了压制。调查期内,国内市场对己二酸的需求量增长迅速,本应该对国内己二酸产业的发展起到良好作用。然而,在调查期内,国内市场供不应求,而国内产能却没有增加,其原因是受到了被调查国而非第三国的低价倾销的影响。
在调查期内,国内市场呈现出供不应求之态,但国内供应商认为,供不应求不能成为被调查国向国内倾销产品的理由。虽然在调查期内,辽阳石化的确保持着盈利状态,但如若没有被调查国的倾销行为,国内己二酸产业本应发展的更好。另外,判定反倾销损害不需要在调查期内时时刻刻遭受损害,只要在某个时期内遭受被调查国倾销损害同样可以认定被调查国存在倾销行为。因此,被调查国以06年的暴涨为例所得出的观点是片面的。
调查期内,被调查国进口产品价格基本与国内产品价格保持着相同的趋势,且多数情况下,被调查国进口产品价格都高于国内产品价格。国内供应商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国内己二酸产品受到被调查国进口产品的倾销压制。虽然被调查国进口货价格在多数时间内高于国产货价格,但并不等于进口货没有压制国产货。辽阳石化认为,其销售价格受到了进口货价格的冲击和压制,其销售价格并不等于市场基准价格,辽化也无法决定市场价格的走势。
调查期内,辽阳石化己二酸装置始终保持满负荷的开工率。辽阳石化表示,保持如此高的开工率主要有三点原因:第一,保持连续开工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第二,国内己二酸需求旺盛,满负荷开工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第三,保持高负荷开工是为了避免客户流失。
最后,国内供应商表示,在市场需求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国内产能建设被延期和搁置,虽然辽化一家在调查期内保持盈利状态,但并不等于国内产业没有遭到损害。国内供应商肯定商务部维持原判,并表示凭借国内的供应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综上,国内供应商认为调查期内国内己二酸产业确实遭受严重损害,且与被调查国的倾销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恳请商务部维持原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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