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合作伙伴:
鉴于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配合上海疫情防控工作,天天化工网从3月31日至4月5日期间居家办公。
居家办公期间,天天化工网各项业务及服务正常进行。如您需咨询公司业务或其它相关事宜,可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们保联系。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天天化工网全体员工居家不离岗,办公不松懈,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资讯服务。
疫情当下,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克时艰!我们坚信,一定能够跨过这次“倒春寒”,拥抱更美好的春天!
紧急联系人:
孔芬:15800430559(同微信) kf@chem366.com
童坤:13816306917 tk@chem366.com
天天化工网
2022年3月30日
元旦
天天化工网
PUdaily
三韬咨询
天天直播
注册
登陆
logo
会议
ISO
 
 
 
当前位置:首页>>综合信息>>新闻>>正文
09年关税实施尘埃落定 东盟国家进口税率部分下调
文章来源:天天化工网 添加时间:2009年01月08日

     自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2008年12月17日出台《2009年关税实施方案》,公布聚烯烃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部分税则号暂定税率微调,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协定对于关税调整的进程就一直为业内人士所广泛关注,昨日《方案》对于东盟协定的关税调整终于出台了最新的公布,根据该方案,2009年,中国进口东盟十国的聚烯烃产品,部分税则号有所下调,具体为:LLDPE(39019020)的东盟协定税率为5%;PP所有三个税则号(39021000,39023010,39023090)的东盟协定税率均下调至5%;LDPE(39011000)以及HDPE(39012000)的东盟协定税率则与最惠国税率持平,为6.5%。 
    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成员国包括: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由于早前出台的中新自贸区协定对新加坡货源的进口关税已作规定,因此对于原产于新加坡的聚烯烃产品则遵循两个协定中较低的税率执行。 

 下表为聚烯烃产品2009年实行的关税一览: 

如需深入分析或业务支持,欢迎联系天天化工网专业咨询师:0086-021-6125-0986。我们可为您提供价格趋势分析、市场解读、供应链及采购策略等专业市场咨询服务。 或者您也可以微信搜索“天天化工网微信会员中心”加入我们。 期待您的参与!
免责声明:
天天化工网力求信息准确、客观、公正,但不对信息的及时性作任何承诺。用户应自行判断并承担使用风险。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或商业决策依据。所有内容版权归属天天化工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本网站保留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新闻 市场 技术

最新专题
  最惠国 亚太贸易协定 东盟自由贸易协定 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
产品 税则号 2008 2009 2008 2009 2008 2009 2008 2009
经济复苏难言利好
国家主席习近平首...
2013全国两会专题...
2012年度聚氨酯原...
您未购买该产品!
登陆购买相关产品后显示收费信息,点击这里购买。
loading

一周热点
一月热点

loading......

征信网上海工商
X关闭
天天化工网登陆
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