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的起草组,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目前已拟定出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这一草案争取200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了解到的。
我国现行的节约能源法是1997年11月1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法律共六章五十条,对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能源、鼓励节能技术进步和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徐谦、黄细花等69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要求修订节约能源法。另外,徐景龙等34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制定建筑节能法。
对于上述议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增加、能源利用效率低和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剧等问题,已经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亟待修订节约能源法。
据介绍,节约能源法修订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确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起草。
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人介绍,在该委员会拟定的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中,分别规定了工业、建筑、交通节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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