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投资者对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及该公司的经营发展前景有进一步的了解,记者对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峰林先生做了专项采访,访谈情况如下:
记者(以下记):请问你对此次的股权分置改革是怎么认识的?真的对企业经营有促进的积极意义吗?
李峰林(以下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助于解决我国股市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对上市公司而言,将统一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股东的利益立场,构筑更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而且,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将得到更为合理的发挥,有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对所有股东来说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具体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首先,获得了非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对价;其次,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使得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再冲突,上市公司将更加注重和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最后,股权分置改革也为公司今后能通过创新的金融品种和创新的资本运作方式实施整合、购并奠定良好的基础。
以上这些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及其价值的提升,流通股股东自然也将从中受益。
记: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和资产收购将主营业务转向氨纶行业氨纶行业,置入的氨纶资产对公司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是否有利?
李:本公司过去是一家综合类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宾馆经营,投资分散,资产质量较差,由于受内外限制和市场竞争的激烈,经营状况一直不太理想。通过资产重组,控股股东把氨纶资产注入本公司。氨纶行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公司在资产重组后通过资产置换、资产收购将主营业务转型到氨纶行业,在2003年及2004年两年中,氨纶项目的经济效益不错,公司的主营收入和盈利能力得到大幅提高。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置换入的特纤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068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并表净利润1350万元;2004年,公司的氨纶资产实现销售收入21112万元,按持股比例并表净利润1692万元。从2005年初开始,由于石油价格上涨,导致氨纶原材料价格上涨,同时,下游厂家面临产品出口贸易壁垒的冲击,国内同行业竞争加剧,使公司经济效益下降。但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回落和国家干预欧美对我国纺织品出口的设限,氨纶产品的市场将会逐步好转,氨纶产业这一新兴产业的盈利能力将再次显现出来。
记:既然2005年氨纶产业面临原料涨价、下游厂家开工不足的不利形势,公司为何在2005年底又将大股东的恒创特纤公司置入公司?恒创特纤经营情况如何?
李:氨纶资产在2003年及2004年两年中,对公司提高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起到积极作用,从2005年初开始情况的变化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正是考虑到氨纶产业的复苏尚需时日,大股东才将氨纶产业的深加工产品——有较高技术含量的细旦包覆纱项目(即恒创特纤公司)通过资产置换注入公司。恒创特纤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包覆纱生产企业,位于都江堰市,成立于2003年,于2004年4月投产。主要从事有较高技术含量的细旦包覆纱生产,拥有大量世界一流的先进设备和先进生产技术,其产品质量和生产规模在国内属于前列,产品在市场上有相当强的竞争力,其产品附加值较高,并且细旦包覆纱这一新兴市场,未来几年的市场发展走向较好。2005年,恒创特纤公司生产销售细旦包覆纱800吨,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2006年预计可生产销售细旦包覆纱1000吨,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左右。
记:公司与大股东双良科技及其控股公司存在关联交易,请说明此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销售的主要产品、定价原则。
李: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是专为氨纶项目配套的,为氨纶生产提供电力、蒸汽、除盐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和江阴舒卡纤维有限公司就近向热电分公司采购电力、蒸汽和除盐水,属关联交易。电力交易的定价原则是:用电方按照供电成本费标准和每月统计的用电量按月向供电方支付用电成本费 并在每个合同年度终了时就上一合同年度用电成本费的结算和下一合同年度供电成本费标准达成协议。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经调整的供电成本费标准都不应高于经综合测算的江苏省电力公司同期同类网上电价标准。蒸汽除盐水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在参照市场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及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热电分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不应高于热电分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售类似产品的价格并且不高于市场的可比价格。本公司控股江苏双良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和江阴舒卡纤维有限公司以来,每年向热电分公司采购电力、蒸汽和除盐水的定价协议都严格执行该等定价原则,都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体现了该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记:公司05年业绩有较大程度的下滑,请问造成业绩下滑的原因是什么?
李: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产品氨纶原材料价格上涨,受中国与欧美纺织品纠纷的影响,下游客户今年的采购量明显下降;国内氨纶产能的迅速扩大,导致氨纶市场出现明显的供大于求的情况,产品的销售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停开了部分生产线,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上升,最终导致利润下降。
记: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如何?盈利预测如何?
李:公司要在后续资产重组及公司资本结构调整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新材料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实现产业转型,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已加大房地产开发力度,把房地产打造成公司新的经济和利润增长点,预计未来三年的经营情况将有明显好转,经营业绩将会大幅度提升。
记:你们当初在设计非流通股东对于流通股东的补偿方案时,最根本的原则是什么,这个原则是如何体现的?
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的原则为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尊重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平衡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承认在股权分置市场中的股票价格受部分股票不流通的特定因素影响。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流通权需要向现有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的对价安排。
(4)尊重市场规律,维护市场稳定。
(5)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现有流通股股东没有现金支出,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6)有利于舒卡股份的长期发展,符合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7)分类表决原则: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上采用分类特别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流通股股东对本方案实际上拥有否决权(本次改革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同时还必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在以上原则的前提下,我们制定了在股本不变的前提下,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送3.5股的对价方案,高于目前所有股改公司的平均水平,在此对价方案下流通股股东不仅不会受到损失,还会有所收益,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的诚意。此外,控股股东还进一步承诺获得流通权后再增加一年的禁售期,进一步体现了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以上方案将根据有关规定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流通股股东提供了便利和多样化的发表意见和投票的渠道,流通股股东有充分的条件参与审议股改方案。股改结束后,股价及其未来走势将回归理性,两类股东的利益立场趋于一致,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将受到更有效的监督和鞭策,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符合所有股东的长远利益。
记:公司为何不推出增持股份的计划?这样既能稳定股价又可以显示大股东改革的诚意。
李:我们公司非常关注公司的股价变动,并主要倾向于以良好的公司业绩来支持股价。公司目前暂无股份增持计划。是否需要增持股份,我们将根据今后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的表现以及公司经营、财务的具体状况作出判断。而且,从广州控股、宝钢股份的增持情况来看,并未能达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期,甚至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当然,第一大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没有制定股份增持计划,并不意味着其今后不会增持公司股份。
记:请问你如何来看待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补偿的问题?
李:解决股权分置的核心是实现股权全部可流通,实现资本市场应有的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因此,对价不是对投资者损失的补偿,更不是对历史较高持股成本者的补偿。非流通股不上市,是流通股股东在购买股票时,各类股东间的一个约定。现在要改变这种约定,非流通股股东须支付一定的代价,这就是对价。这种对价不具有补偿损失的性质。舒卡股份股改对价制定的原则是确保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前提下,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作为对价安排来获得流通权。
记:公司股票停牌、复牌、股权登记日、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分别怎样安排?
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6日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2月14日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2月10日至2006年2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年2月10日至2006年2月14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年2月10日930-2006年2月14日1500。
本公司董事会相关证券自2006年1月9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1月19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1月18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和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1月18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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