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坚持以提高建设领域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老住宅区综合整治,为顺利实现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全面推进建设领域资源能源节约做出了积极贡献。
南山区规定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所有社会投资项目实现节能50%,政府投资项目按市级示范项目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同时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到2008年年底,实现政府机构及财政支持单位50%既有建筑物完成节能改造,节能率不小于30%。推广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规模化应用,从今年11月起,实现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全部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且实现100%的建筑全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使用散装水泥,30%以上的高层建筑采用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实现50%以上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及60%以上的景观用水和绿化用水使用雨水和中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绿色工地,该区已从今年8月起,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绿色施工,实现施工过程节水30%、节材20%、节能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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