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手段,时常被各国政府用来维护本国产业的利益。然而,当这种手段被过度或不当使用时,它也可能导致贸易战和全球市场的不稳定。自1995年至2023年,全球对中国实施的反倾销案总计达到了惊人的1614起。其中,印度以298起位居榜首,超过了美国和欧盟等传统的贸易大国。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问题,它反映了印度对中国产品的警惕和担忧。在印度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和制品工业、医药工业和非金属制品工业。
说回到化学原料,印度对中国聚醚多元醇采取反倾销策略的历史已久。
2003年,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醚多元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11月,印度对此案做出肯定性终裁。
2009年,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韩国、中国台湾和巴西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采用最低限价措施2601美元/吨。
2014年8月28日,印度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5 年,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由于申诉方撤销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醚多元醇的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因此决定取消上述调查,并建议取消对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聚醚多元醇的反倾销措施。
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分子量介于3000至4000的聚醚多元醇(Flexible Slabstock Polyol Molecular weight 3000-400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Wanhua Chemical Group)为534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608美元/吨,泰国生产商GC Polyols Company Limited为470美元/吨、泰国其他生产商为480美元/吨。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之一,中印之间的贸易关系一直备受关注。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一些国家开始采取更加保守的贸易政策。印度政府对涉华聚醚多元醇的反倾销调查,是对这种趋势的一种回应。
一方面印度经济快速发展,建筑业、汽车制造业等行业对聚醚多元醇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印度本土的聚醚多元醇生产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大量依赖进口。另一方面中国聚醚多元醇产能的过剩问题日益突出,企业为寻求市场出路,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因此印度作为庞大的化工产品进口大国,理所当然成为消化中国聚醚多元醇的重要市场。
中国聚醚多元醇的出口增长也对印度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一方面,印度在原油、乙烯、苯乙烯等基础原料方面的自给能力较低,基础设施落后导致电力供应不稳定,道路交通拥堵,港口设施不足等等问题突出,本土聚氨酯化工发展受限。印度仅有Manali和Expanded Incorporation两套聚醚多元醇生产装置,总产能一直维持在7.7万吨/年,印度本土的聚醚多元醇生产企业面临着来自中国产品的竞争压力,这可能导致其市场份额下降,甚至影响部分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大量中国聚醚多元醇的涌入也可能导致印度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从而引发价格竞争和市场混乱。
针对这一情况,印度政府采取了反倾销措施来应对中国聚醚多元醇的冲击。通过征收反倾销税等手段,印度政府试图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产品的过度竞争。然而, 反倾销措施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它可能会暂时缓解印度本土产业的压力,但长期来看,却可能引发更多的贸易争端和市场不稳定。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可能会损害中印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甚至影响到两国在其他领域的合作。
因此,解决中印聚醚多元醇贸易争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中国出口企业应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以赢得印度市场的信任。同时,印度政府也应积极推动本国化工产业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本土企业的竞争力,减少对进口产品的依赖。此外,双方还应加强沟通和合作,通过对话和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下,中印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理性、务实的态度处理聚醚多元醇贸易争端,不仅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也可以为全球化工产业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