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签署第29号委员会令,宣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后简称《目录》)已于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经过为期半年的广泛调研和充分讨论,新版指导目录终于正式发布。
新版《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其中,鼓励类石化化工行业中15万吨/年及以上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20万吨/年及以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在列;限制类中,新建氯醇法环氧丙烷装置在列,按照规定,属于禁止新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范围。淘汰类中则未有相关。这与之前2011年版本中相关规定相同。
鼓励类中,《目录》对于环氧丙烷的工艺种类、产能大小均作出明确规定;限制类中,氯醇法装置则无关产能大小,该种工艺属限制类别。在这样的政策指导下,国内拟在建环氧丙烷项目工艺集中在共氧化法和直接氧化法,除立项较早的项目外,名义产能几乎都在15万吨/年以上。国内环氧丙烷行业步入转型阶段,随着新产能的逐步落地投产,区域分布、工艺占比、供需情况、市场价格、产品利润等均将阶段性发生变化,这些也一直是行业关注和讨论的热点。
据实际进度和已投产项目工程周期,我们可以发现,受政策、资金、工艺、运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多数项目的进度比计划有延迟,实属正常现象。拟在建项目如此之多,新建产能呈现出怎样的特点,厂家集中关注的核心问题包括那些,截至目前,这些项目的建设进程如何,国内环氧丙烷新增产能集中释放的时间节点在哪里,受此影响,国内环氧丙烷市场格局将发生怎样的变化,我们将在《2019年中国PO市场年报中》进行详细介绍,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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