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介绍,目前所有197个联合国成员均为议定书的缔约方,成为“全球普遍参与”的第一个多边环境条约。中国于1991年6月正式加入议定书并于1992年8月正式对中国生效。随着形势发展,议定书经过4次修正,先后通过了《伦敦修正案》、《哥本哈根修正案》、《蒙特利尔修正案》和《北京修正案》。
议定书是国际上第一个明确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内强制性淘汰、削减和控制义务的环境条约。议定书规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受控种类、控制基准、淘汰时间表、贸易和运行机制等6大规定。同时还建立了自己的多边基金,该基金接受发达国家捐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中国是获得多边基金赠款最多的国家,截至2014年12月底,为实现ODS淘汰,中国共获得多边基金赠款12亿美元。
关于氟氯烃(HCFCs),于1999年底签订的议定书北京修正案第一次制定了具体的淘汰时间表,2007年达成了加速淘汰HCFCs调整案。根据调整后的时间表,中国应于2013年将HCFCs的生产和消费冻结在基线水平上,2015年削减基线水平的10%,2020年削减基线水平的35%,2025年削减基线水平的67.5%,2030年削减基线水平的97.5%,2040年全部淘汰HCFCs。截至2016年,中国顺利实现13年冻结与15年削减10%的第一阶段目标。11月底,《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第77次会议批准了中国在工商制冷空调、房间空调器、聚氨酯泡沫、挤出聚苯乙烯泡沫等四个消费行业的第二阶段HCFCs淘汰管理计划,获得多边基金赠款总额超过5亿美元。